突出生育保护 强化维权服务
日期:2018-07-17 浏览次数: 字号:[ ]

江苏省总工会

 

生育保护是女职工维权工作的重中之重,是依法保障女职工生育权,推动我国人口战略有效实施的重要举措,具有关联性大、牵引力强、涉及面广的鲜明特点。近年来,在国家生育政策调整的新形势下,我省通过制度化保障、实事化推进、社会化运作,着力打造以生育保护为轴心的促进女性就业,帮助育龄期女职工解决生育、哺乳、育儿等特殊困难的维权服务链条。

一、制度化保障,全力构建我省生育保护法律体系

(一)深入调研,精准发力。围绕“全面二孩”政策实施给女职工维权工作带来的影响和挑战,组织开展了一系列调查研究。调研结果显示,“二孩”政策落地并不顺利,其中一个重要的因素就是生育政策不完善、生育保护不到位。我们紧紧抓住生育保护这个关键点,源头参与、精准发力,积极推动我省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职工生育保险规定、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妇女权益保障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的制定和完善,反映利益诉求,表达意见主张,努力推动调研成果向立法成果的有效转化。

(二)高标定位,力求突破。我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将于71日正式实施。在推进立法过程中,我们坚持从江苏实际出发,学习借鉴了兄弟省份的经验,在鼓励养育成本社会化、减轻女职工生育顾虑、完善生育保护体系方面有了新突破:一是在国家规定的基础上,将女职工“四期”保护扩展为“六期”保护,明确了经期、已婚待孕期和更年期保护措施;二是明确了女职工怀孕不满3个月的保护措施和工资待遇,首次将全孕程保护写进法规条目;三是明确了延长哺乳假的情形及相应工资待遇;四是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女职工需要建立母婴设施,倡导依托社会专业机构建立托幼机构;五是明确每年至少安排1次妇科常见病普查,增加对年满35周岁女职工的“两癌”筛查;六是明确将用人单位履职情况纳入社会信用体系,为女职工生育保护提供了更为坚实完备的法律保障。

(三)完善机制,夯实载体。多年来,我们始终坚持将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作为维权工作的重要载体,通过法律保障、典型示范、经验交流、督查跟进等多种形式和措施,推动这一制度的健全完善和不断深化。“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我们积极推动企事业单位依据国家和我省相继出台的有关规定,及时调整专项集体合同内容,从本单位实际出发,细化女职工劳动保护、禁忌劳动标准、生育补偿、母婴设施建设等措施,实现女职工维权服务的格局重构,即由事后向事前转变、由个体向整体转变、由一般向重点转变、由笼统化、格式化向针对性、实效性转变。截止到去年底,我省共签订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10.5万份,涉及女职工731.6万人,同步签订率达98.2%

二、实事化推进,着力打造女职工维权服务链条

(一)大力实施“百千万”育婴师培训工程。2015年,我省开展育婴师培训试点,主要基于三点考虑:一是应对“单独二孩”政策,帮助女职工解决育儿困难,重返工作岗位;二是为家政行业女农民工技能提升搭建平台,帮助她们提高待遇、融入城市;三是提高江苏家政服务水平,助推民生幸福工程。2016年,适应“全面二孩”需要,我们在全省正式启动“百千万”育婴师培训计划,即省总直接培训百人,各市联动培训千人,服务万户以上家庭。3年来,全省共有3.6万名女农民工参加学习培训,1.07万人获得国家资格认证,既为生育后重返职场的女职工缓解了育儿困境,又培养了一大批自主择业和创业的带头人,得到了各级党政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赞誉。

(二)大力推进“爱心母婴室”建设。目前,我省已建“爱心母婴室”2225家,比2015年创建之初提出的1000家目标翻了一番,呈现出数量不断增长、质量不断提升、功能不断拓展的良好发展势头。南京市制定实施《工作场所爱心母婴室建设与星级评定规范》,对全省创建工作起到了积极的示范引领作用。全省各地也都从实际出发,从选点布局、标志标识、硬件设施、软件配套、日常维护等各环节,分层分级制定了严格规范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今年520日,我们在南京召开了全省工会“爱心母婴室”建设现场推进会,通过展板、视频、经验交流和广场宣传互动等形式,集中展示了近几年我省大力推进“爱心母婴室”建设的生动实践和丰硕成果。

(三)大力实施就业援助计划。会同省人社厅、省妇联,于每年3月举办“庆三八·架金桥·促就业”女性专场招聘会,省市县三级联动,广泛征集发布适合女性就业的岗位信息,邀请重视女职工劳动保护和母婴设施建设的企业进场招聘,开展“送政策、送法律、送岗位、送健康、送关爱”活动,每年进场择业女性均达3万人以上。近年来,我们将促进女性就业与育婴师培训有机结合,面向春节过后返城求职的女农民工,发布工会育婴师培训计划,邀请家政公司、育婴会所进场招聘,为有从事家政育婴服务意向的女农民工提供服务。

三、社会化运作,广泛凝聚服务女职工的工作合力

(一)纳入政府规划统筹推进。近年来,我们抓住参与“十三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编制的契机,主动对标省委省政府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的目标定位,积极推动将女职工劳动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生育职工返岗就业、“爱心母婴室”建设、0-3岁儿童早教托管等女职工维权重点难点纳入规划,放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通盘考虑、统筹推进,切实为女职工办实事、解难事、谋福祉。

(二)整合有效资源社会联动。切实加强地方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平台建设,发挥组织优势和社会辐射效应,开展委员视察和督查活动,不断提高女职工工作的整体水平。加强与高校、医院、政府部门和社会专业机构的合作,推动建立了省、市、县(市、区)三级工会女职工工作专家团队和女职工教育培训师资库,为基层开展女职工心理关怀、母婴健康教育、维权服务指导提供专业支撑和服务。

(三)加强舆论宣传营造环境。多年来,我们坚持将舆论宣传贯穿于推进工作的全过程,统一谋划、统一部署。在推进生育保护工作中,借助社会主流媒体和“两微一端”互联网平台,大力宣传党委政府的重视关怀,宣传女职工权益法律法规,总结推广鲜活经验和创新成果,传播科学健康的生育理念和母婴健康知识,大力营造尊重生育社会价值,保障生育合法权益的浓郁氛围,为促进生育保护、帮助青年职工解除生育后顾之忧创造更好的社会环境。

生育保护事关人类和国家民族的永续发展,涉及广大女职工和千家万户的幸福和谐,工会女职工组织义不容辞、任重道远。我们将根据全总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学习借鉴兄弟姐妹省市的经验做法,以推动落实我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为契机,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载体,努力推动新时代女职工维权服务工作高质量发展。

文本编辑 : 全总女职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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